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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志青 通讯员 冯仓福
阳春三月,草长莺飞。可是,在晋州市桃园镇后赵村民调员李建刚心里,却仿佛压着一副重担,村民王某等3人找到他,请求调解本村包工头张某拖欠其两年的工资款62000元。
据王某说,两年前,他们3人给张某打工,当年年底有6万多元工资没有结清,他们多次去要,然而张某总说包工头跑了,款项也没有给他结清。和张某都是乡里乡亲的,本不想跟他闹僵,可这件事一拖再拖,实在解决不了就去法院起诉。了解情况后,李建刚决定先进行调解,并安抚王某等人情绪。
随后,李建刚找到张某,刚说明来由,张某就表现出一副很委屈的样子,称为了给王某等3人工资,自己已经垫进去12000元,当时跟他们也说了,等找到包工头就解决。李建刚听张某把事情前因后果说了一遍,了解情况后,推心置腹地跟张某说:“王某3人是你雇用的,做工的不找你找谁,他们跟别人也接不上头。你找他们做工,又承诺完工后立即结清工资款,你现在没有兑现,人家找你是应该的。按照法律规定也需要支付他们工资报酬……”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,张某态度有些转变。李建刚随后说,“你考虑考虑,想想后果,我明天再过来。”
第二天,李建刚再次找到张某,这次张某提出一个条件,就是少拿12000元,理由是他垫付了12000元的料款。为此,李建刚反过来找到王某3人,跟他们反复沟通,同时根据实际情况,希望他们也要理解张某的实际困难。经过几次来回折返,双方达成共识,在三方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,张某一次性把所欠工资款5万元结清。
时隔两年的一桩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,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斡旋,最终得以化解,避免了诉累,乡亲间彼此仍然可以友好相处,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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